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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女子称被摸臀后续!网红账号被扒,正面照遭曝光,黑历史流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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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也想不到,一场餐厅里一秒钟的无意磕碰,演变成全网炸锅的热搜大戏。

监控完整曝光之后,当事女子的自媒体账号被网友扒得底朝天,过往多起冲突视频流出,平台直接出手管控,当初博取的同情,如今几乎全部反噬自己身上!

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长沙女子之前都干过什么?

一个4岁孩子跑过,怎么就闹到了要走诉讼

8月26号那天,长沙一家餐厅,过道挺窄,两边坐满了人,福建姑娘小熊站在收银台前头等着结账。

一个4岁小男孩攥着玩具枪在过道里跑,跑着跑着身体一歪,手背蹭到了小熊身后,孩子脚底下没停,头也没回,直接跑出去了。

就这么一下,不到一秒的事,小熊的说法是被人摸了,她确认周围没人能从别的角度碰到自己之后,认定这孩子是故意的。

她当场喝止,孩子没停继续跑,她追上去一把揪住,男孩被抓住后当场大哭,脖子上被勒出了红痕,家长赶到看见孩子这样,双方直接炸了。

小熊提了两条,要么父母当面道歉,要么录个三人在场的道歉视频;还得写个书面承诺,保证以后管好孩子。

男孩父母说可以道歉,但前提是小熊得为勒伤孩子的事先道歉,小熊不干,说孩子脖子上的伤是挣扎时候自己弄的,不是她故意造成的。

两边就这么杠上了,你不先给我孩子道歉,我就不给你书面道歉;你不给我书面道歉,我就不给你孩子道歉。

警方前前后后调解了三次,全没谈拢,小熊最后撂话走诉讼,法庭上见,看到这儿,我还在想,可能这姑娘就是性格较真、边界感特别强那种人。

毕竟每个人对肢体接触的敏感度不一样,有人被碰一下就觉得被冒犯,有人觉得无所谓,这都正常。

再说公共场所被人碰了,心里不舒服想讨个说法,也没什么不对,但等监控视频全网传开之后,我盯着屏幕反复看了好几遍,说实话人有点懵。

画面里清清楚楚,小男孩跑动过程中胳膊自然摆动,就那么一瞬间手背扫到了小熊身后,孩子全程没减速没回头没停留,完全就是个奔跑中的意外触碰。

而且你看看那餐厅过道的宽度,两边都坐着人,中间就剩一条缝,一个4岁的孩子,个子刚到大人的腰,跑起来看路都来不及,你说他精准瞄准屁股故意摸一下?

这逻辑说不通,我觉得这里有个很关键的动机,一个4岁的孩子,有没有性骚扰的主观故意?

律师的说法很清楚4岁男童心智远未成熟,属于无行为能力人,缺乏控制和辨认能力。

说白了4岁孩子连“性”这个概念都未必有,你跟他谈性骚扰?他可能连这个词什么意思都不懂。

《民法典》写得明明白白,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也说了,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,不予处罚。

法律尚且知道给幼童留出成长空间,一个成年人却要用“性骚扰”的尺子去量一个4岁孩子奔跑时无意的一碰。

但小熊不这么看,她坚持认定那就是“摸臀”就是故意的,而且她准备把4岁孩子告上法庭,说实话把4岁孩子推到被告席上,这画面我光是想想就觉得荒诞。

账号一扒,事情就更有意思了

事情发酵之后,网友开始扒小熊的社交账号,这一扒不要紧,全网直接沉默了,账号里总共8条视频。

除了两条是回应这次长沙事件的,剩下的是什么?“大战宿管之破解道德绑架教程”,跟宿管阿姨吵架全程记录。

还有一条是坐顺风车,因为司机拼客跟司机吵起来的过程,每条都是跟人发生冲突、然后录下来发网上的“纪实作品”。

账号主页还专门标注了“所有视频都是真实经历”,你说巧不巧?每次都是“她有理”,每次都是“她受了委屈”,每次都是她把“坏人”曝光给全网看。

网友们都觉得这位姐的人生主线任务,看着像是走哪吵哪、谁都能成为她维权的靶子。

有网友扒出来说她今年2月坐顺风车,点了“两人独享”,司机为了多赚钱又接了个男乘客,她当场大闹,司机最后被平台封号。

6月在学校被门禁夹了,跟宿管阿姨干了一仗,叫来辅导员调解才算完,上个月在长沙又跟4岁小孩杠上了,每次都是吵完架、剪视频、发网上、涨一波粉。

小熊自己倒是挺坦诚,“我就是干自媒体的,当然希望流量,但不会被流量裹挟颠倒黑白”,“需要流量”和“为了流量制造冲突”是两码事。

前者是职业诉求,后者是行为选择,你一个做自媒体的,想要流量没问题,谁不想要?但问题是你靠什么要。

靠跟顺风车司机吵、跟宿管阿姨吵、跟4岁小孩吵,吵完了剪成“我是受害者”的故事发网上,这套路是不是太熟练了点?

她账号有近3万粉丝,3万粉丝不算多,但靠8条视频能攒到这个数,说明每一条的播放量和互动都不低。

这些冲突类视频也为账号带来了可观的播放与粉丝增长,当事人自己也坦言作为自媒体从业者希望获得流量,但同时表示不会颠倒黑白。

她需要厘清希望获得流量,和刻意制造冲突博取流量,二者不能直接划等号,我不是说她这次被碰到屁股一定没感觉、一定在装。

成年人被突然碰一下,不舒服、反感、警惕,这都是正常的本能反应,完全可以理解。

但问题是你感受到的不舒服,和你对外描述的“被性骚扰”,中间差了十万八千里。

你把一次奔跑中的意外触碰,定性为“摸臀”“性骚扰”“故意猥亵”,然后用这个定性去要求对方书面道歉、录视频道歉、写保证书,你觉得这合适吗?

更让人无语的是双标,小熊因为一次无意触碰,把4岁孩子揪住勒脖子,可当自己拉扯幼童造成脖颈伤痕的时候,她把全部责任归结于“孩子自己挣扎造成的”。

别人碰她一下,她就觉得故意的、不可原谅、必须书面道歉加录视频,她勒伤别人孩子,就是无意的、不是主观故意、凭什么让我道歉。

这套标准,你自己信吗?截至9月8日下午,小熊的抖音账号已经被禁止关注,微博也开启了一键防护。

平台给出的理由是,为避免因争议行为获取流量后与商业利益捆绑,对争议热点当事人予以“冷静关注、限制变现”管控。

说白了平台也看出来这不对劲了。

这事到底是维权还是碰瓷式起号

现在舆论已经一边倒了,网友留言基本全是“跟一个4岁孩子较劲至于吗”“4岁男孩不可能有性意识”“监控拍那么清楚了还在嘴硬”。

还有人直接调侃,跟司机吵、跟宿管吵、跟4岁小孩吵,一辈子都在吵架。

伊能静也在社交平台发表个人看法,她认为成年人应当可以分辨孩童是否存在主观恶意,不应当未审先判。

其中提到的反诉相关内容仅为艺人个人观点,并非司法层面的结论,诬告、勒索属于刑事概念,本案目前为民事纠纷。

律师也说了,小熊的处理方式有“越界”嫌疑,继续混淆“触碰”和“摸”的概念发视频,可能涉嫌寻衅滋事。

还有律师提醒,从监控看,事发位置是门口通道,结账台是人流拥挤、不可避免相互触碰的地方,发生自然触碰很正常。

小熊将事件性质拔高到性骚扰的程度,但其诉求可能不会得到法律支持,我觉得整件事最让人不舒服的地方在哪?

在于她把“维权”这个本来挺严肃的词,当成了制造流量的工具,真正的维权是受了委屈、走投无路、不得不发声。

她从顺风车到宿管到4岁小孩,每次都是“我受害了、我维权了、你们快来看”,维权成了她的人设,冲突成了她的剧本,网友的同情和愤怒成了她的数据。

有评论说得挺犀利,公共资源容不下无谓纠缠,社会善意经不起肆意透支。

警方调解三次、医院抢救两次、网友围观几百万次,这些资源被消耗在一件监控清清楚楚的事情上,真正需要维权的人,关注度反而被稀释了。

我不是说女性不该对肢体接触敏感,相反女性有保护意识是进步,但敏感不等于过度反应,维权不等于无限上纲。

你把一次意外触碰定性为性骚扰,把4岁孩子定性为“摸臀者”,这不仅是对孩子的伤害,也是对真正性骚扰受害者的伤害。

性骚扰这个词是有分量的,不是用来给吵架视频起标题的,说到底这起纠纷的核心不在法律,在人心。

4岁的孩子不懂事,可以理解;成年人如果也不懂事,那就说不过去了,女子有权利表达被触碰后的不适,但维权同样需要把握尺度。

类似日常生活中无意的磕碰、公共场所难免的接触,既没有造成严重损害,又不是恶意寻衅,一句“对不起”就该了结。

而不是被小作文、短视频反复炒作,消耗社会资源、消磨公众的正义感,小熊说“相信正义一定会到来”。

我觉得正义确实会到来,但不是以她想要的方式,监控摆在那,账号摆在那,三次调解记录摆在那。

事实不会因为谁嗓门大就改变方向,舆论也不会因为谁剪视频剪得好就一直站你那边。

最后说一句,一个4岁孩子在餐厅过道里奔跑,家长确实有监护不到位的责任。

但一个成年人把这种责任上升到“性骚扰”的高度,用“维权”的名义去制造流量,这比家长没看好孩子严重得多。

你觉得呢?这事到底是维权还是碰瓷?评论区聊聊。

最后要注意当事人拥有合法起诉的权利,所有行为的是非对错,最终应当交由法院审理判定,网络层面不做先行道德定罪,拒绝人肉搜索、网暴当事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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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于:湖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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